根据《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,现对长期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等活动,未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,也未办理请假、休学、退学等手续的学生徐凯拟予以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告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为便于调查核实,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,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,学院将按照规定予以退学处理,注销学籍。
公示时间:7日(2024年5月9日-5月16日)
公示方式: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
联 系 人:蒋老师
联系电话:0571-86877188
本公示视为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。
特此公示。
附件:2024年春退学学生名单
序号 |
班级 |
学号 |
姓名 |
专业 |
1 |
21轨道2班 |
22204248 |
徐凯 |
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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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5月9日